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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不重要,看图才是正事先來一道回憶題:在這個“明星代言的時代”狂轟濫炸之前,你腦子裏真的能將時尚和明星一秒結合在一起的品牌,有哪些?我們能立刻想起來的,有👇👇Dior的真我香水與查梅茲·塞隆(2015年)。鞏俐的那句“你值得擁有”~還有(記憶力無法將辛迪·克勞馥的金發與這塊金色手表分開的)歐米伽....再使勁想,就出了時尚圈了。比如百事可樂曆年的明星陣容、海飛絲、還有王力宏“愛你等於愛自己”的娃哈哈廣告.....時尚(尤其是奢侈品)畢竟不同於快消行業,無論從商品的價錢、品牌背後的故事、曆史、每一季的設計靈感、設計師更替,不像可樂的經典配方可以一直不變,時尚每一季都有它的變化。...而明星,能完整表達嗎?這個話題姑且先放在這裏,供大家發酵一下。我們來看看過去的時尚,是從什麽時候開始把明星加入進來的,明星又是如何一步步嵌入時尚圈的。在明星之前,誰引領著時尚?答:皇室和貴族。《凡爾賽宮:國王的夢想》劇照比如,法國時尚的曆史就源於凡爾賽宮,我們現在調侃“凡爾賽”,是因為路易十四時期,法國宮廷在藝術和時尚領域投了大量的金錢,當時住在裏麵的“太陽王”和他的廷臣、仕女們直接引領了法國和整個歐洲的時尚潮流。《王者之舞》片段純粹是因為路易十四臭美嗎?當然不是,他想要告訴世界他是一個現代的、文明的、強大的君主,要自己看起來是個有“神話”意味的太陽王,衣服是他的“戲服”、是他表達這個身份的手段。這和我們現在用奢侈品加持自我形象本質上是一樣的。而無論皇室還是貴族,他們對大眾群體的時尚引領作用畢竟還是小的,也正因此,很長一段時間,時尚都專屬於上層社會。直到1920年代,“默片時期”逐漸結束,有聲電影出現了。在那個時代,電影對於觀眾來說,可是非常重要的精神活動。電影既然能夠影響觀眾的精神,自然可以影響他們的情感、審美,所以那個時代出現了一種新的“精神領袖”——電影明星。Clara Bow就是這個時期的電影明星,令她成名的電影叫做《It》,所以,她也被稱為“它女郎”(It girl)。沒錯,就是我們現在都會說的那個詞。她是票房的保證,據說有她參演的電影,幾乎能穩賺一倍。而她的裝扮也直接影響了1920年代的女孩們。據說她非常喜歡用那種迷人的大紅色唇膏,她的演員身份和“明星光環”賦予了她更多“權力”去表達自己(即便這種表達可能是商業操作),但她也實實在在地影響了自己的女觀眾、女粉絲。因為那時的女人們都希望能像Clara Bow一樣更出格、更摩登一些,穿衣打扮是最好的傳遞信號。而這時,雖說有了明星,明星與時尚之間的連接仍是一道暗湧。到了30年代,電影成為了時尚的載體。時尚設計師心想,與其服務於固定的貴族客人,與其在度假聖地開精品店做廣告,為什麽不讓電影明星直接穿上我的衣服,出現在電影裏呢?Coco Chanel 1931年在LA 出訪工作(PHOTOGRAPH © 1931 LOS ANGELES TIMES; DIGITAL COLORIZATION BY LEE RUELLE.)這麽想的時尚設計師最初來自法國,其中真這麽做了的設計師,叫Coco Chanel。Gloria Swanson在電影《Tonight or Never》裏身穿Chanel香奈兒女士開創了為明星設計電影服裝的先河,最開始是與美國著名電影製作公司—聯美(United Artists) 合作的。《七年之癢》經典的白裙造型,夢露穿的鞋子你知道是什麽牌子嗎?還有一個牌子的聞名也和電影有關。他的第一家鞋店開在加州,而當時加州的電影行業發展正旺盛,他因為有著從意大利學來的精湛手藝,成為了專門為電影巨星製鞋的鞋匠,他是Salvatore Ferragamo。直到50年代,電影明星們一直都引領著時尚,而且有一些到現在都還對時尚有著影響。比如這時期的赫本、夢露、伊麗莎白·泰勒、格蕾絲·凱利、索菲亞·羅蘭,說那是個“神仙打架”的年代一點不為過。當時雖說已經是明星在引領時尚風潮,但是明星和時尚圈的連接還是會更緊密一些,明星和時尚相互成就。設計師們從明星的作品中找到靈感、做出創作;明星們從設計師的創作中,找到自我風格......1+1>2,所以才能留下影響了時代和潮流走向的經典。比如赫本和紀梵希。紀梵希上一年的服裝樣品,但就像為赫本定製的一樣赫本的《龍鳳配》本想邀請紀梵希來設計,但是紀梵希因為抽不出時間,拒絕了她。誰知赫本堅持,“可以讓我看看你曾經展覽過的服裝。”紀梵希不僅驚訝於她的回答,更驚訝的是,每一套穿在赫本身上的衣服,都讓紀梵希看到了這件衣服的新生。赫本很清楚知道自己要什麽,也了解自己容貌、身材的優缺點,她挑的每一套衣服都非常符合自己的氣質。正是紀梵希為赫本設計的這套經典戲服,奠定了之後的“赫本風格”在《龍鳳配》中兩人的合作成為佳話。這裏還有一個小故事,憑這部電影獲得奧斯卡最佳服裝設計獎提名的,卻是參與影片服裝設計的另一位設計師Edith Head。赫本知道後非常氣憤,並說:“以後我的每一部電影,都要由紀梵希為我設計!”因為赫本的這句話,倆人之間的關係發生了變化,他倆後來成為了近半個世紀的摯友。也正因此,才有了之後大家都知道的《蒂凡尼早餐》中,赫本的小黑裙。如今,不說時尚品牌與明星好友之間是否還能有為了彼此兩肋插刀的情感,就說設計師本人與明星的彼此了解,恐怕都沒有很多。如果基礎是這樣,又怎麽能出現影響一代代人審美的經典作品呢?憑借著古怪造型出圈的超模崔姬(Twiggy)60年代,除了熒幕上的明星,更多的角色加入“時尚偶像”的行列,比如,超模們。滾石樂隊主唱Mick Jagger與第一任妻子Bianca Jagger歌手在這個時候也開始成為時尚偶像了,相較於電影明星,歌手們更自我、更先鋒。更別提,60、70年代搖滾樂蓬勃發展,給人感覺不修邊幅、胡亂穿衣的搖滾樂手們,成為年輕人們眼中“自由”的使者,他們的穿衣方式就是對規則的抵抗,影響著年輕人的審美。如果以上這些對你來說還有點遙遠,那接下來的你一定熟悉,因為80年代,電視出現了。追劇學穿衣,不僅是我們這個年齡,也是爸爸媽媽那個年齡幹過的時髦事。Louis Vuitton 2019秋冬係列的靈感就有邁克爾·傑克遜這時候的音樂圈,出現了偶像巨星,比如,邁克爾·傑克遜和麥當娜,全世界的年輕人都為之瘋狂。麥當娜我們說過了很多次,但是別忽略了,傑克遜也是引發時尚風暴的人。比如他穿過的皮夾克和皮褲,隻戴一隻手套、白襪子+黑皮鞋,現在還能啟發時尚圈。發現了嗎?隨著大眾娛樂形式的不斷改變,明星從黑白電影明星變成了好萊塢明星,再到電視明星;從偶像歌手變成搖滾樂手再變成流行巨星......明星的穿衣打扮對大眾(尤其是年輕一族)的影響從來都沒有改變過。隻是,時尚的參與方式不同。再說回文初提到的【代言】這件事,初代的代言人其實都是運動員,直到後來大眾娛樂的蓬勃發展,明星才取代了運動員的位置,成為代言的大多數。而什麽樣的明星才能成為代言人?有一個基礎的FRED原則——Familiarity(熟悉度)、Relevance(關聯度)、Esteem(尊重度)、Differentiation(差異度)。而後經過演變,增加了一個D —— Deportment(舉止),最終形成了FREDD原則。拿我們熟悉的亞洲明星來給大家舉例,對照上麵FREDD原則看看,你就知道為什麽1990、2000年代明星與時尚的結合,會讓我們念念不忘了:1998年金城武出鏡拍攝了Prada 1998年春夏係列廣告片,彼時的金城武已經拍過了王家衛的《重慶森林》《墮落天使》,還打入了日本市場,出了自己的唱片,形象和作品都不缺,在粉絲心中,金城武更是“王子”一般的存在。那個時候品牌的廣告基本都是模特出鏡,由明星出鏡演繹本來就很少,Prada還選中了一個亞洲麵孔,在當時也是撼動了時尚界的舉動。而,1998年恰巧是蔡徐坤出生的一年,22年之後,他成為了Prada另一個亞洲麵孔代言人。Hermès1998年秋冬係列,也是Margiela在愛馬仕的首個係列1998年,還有走了愛馬仕秀的張曼玉。當時愛馬仕的設計總監是Martin Margiela,一貫特立獨行的Margiela在自己的愛馬仕首秀上不用模特,轉而尋找他認為符合Hermes氣質的女人穿上自己設計的服裝,於是我們看到了張曼玉。雖然不是代言人,但在時尚愛好者們的心中,這個“結合”也絕對是記憶中的經典。Yohji Yamamoto Fall/Winter 1999 Menswear1999年,張震和梁朝偉也走了秀,他們為了品牌Yohji Yamamoto。有一支香水,為了慶祝全球輝煌的銷售紀錄,首度邀請舒淇擔任全球代言人,這就是Flower By KENZO。Phoebe Philo與王菲還有,Céline與王菲。從2004年她作為“品牌摯友”參加Céline 2005春夏秀開始,雙方合作了十幾年。他們都是和品牌互為“標簽”一般的存在,可以讓兩個形象毫不違和、毫不尷尬地綁定在一起,甚至超越了時間成為經典,這難道不是一種更高級的“贏”嗎?找到“不謀而合”的彼此,因為品牌清楚地知道哪種人是最符合品牌定位、最值得珍惜的,而明星也各有特點、各自不同。曾有人這麽描述時尚行業——為數不多的幾個最為封閉的行業。所有曆史悠久的風尚,都來自場域良好的封閉性限製了外來的文化資本過度競爭。在2010年代之前,尤其是奢侈品牌無論選擇品牌摯友、大使都非常謹慎,更別說代言人了。現在呢?時尚品牌與代言人的關係變得越來越簡單粗暴,就像戀愛從相互了解、相互吸引變成了左滑右滑一樣,整個圈子都是“一見鍾情”。這個世界,哪來那麽多的一見鍾情。回看上麵的FREDD原則,我們在明星與時尚品牌的聯姻中越來越咂摸不出滋味,大概就是因為這原則裏的五個字母現在隻留下第一個,且F不代表Familiarity,F代表Fans。讓明星/飯圈文化倒灌入時尚圈,原本由一小撮人建立的時尚價值輕而易舉就會被衝垮。作為時尚媒體,在疫情影響了我們參加海外時裝周的這兩年裏,一個最明顯的感受是,沒有了明星看秀的時裝周,數據幾乎都是滑鐵盧。本應讓時裝周更回歸時尚設計的本我,但是卻發現,大部分關注時裝周的讀者,關心的重點根本不在時裝上。沒有了捧場的觀眾,就沒有了創作的信心,媒體報道時裝周變成了報道明星,設計師們也開始從潮流的締造者,逐漸變成了流行的迎合者,媒體內容越來越乏味、品牌間的設計越來越像,這沒什麽好稀奇的。還是那句話,無論大眾娛樂如何轉移陣地,“跟著明星學時尚”這件事並不是這個時代才有,但是,如今時尚的參與方式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隨著流量明星的“神話故事”未讀到結尾就戛然而止;明星們的時尚造型發發微博、誇誇華麗、絕美之外,再說不出任何有關時尚內核的表達;時尚行業是不是此刻也應該重新思考一下自己的地位,以及與明星的合作方式呢?借用明星的影響力擴大品牌的知名度和銷量都沒有問題,近百年的時尚曆史就是如此向前發展的。但是,這個市場也不是隻有一種消費者/讀者存在。衝動的一次性購買和忠誠的品牌擁簇者之間最大的區別,也許就是後者在乎的品牌價值,往往其中不包含明星價值。資料來源:https://www.vanityfair.com/http://www.catwalkyourself.com參考文章:《塑造美麗:場域、權利與煉金術》《有一種情誼,叫做紀梵希與赫本》再去看看《披荊斬棘的哥哥》、《他鄉》、街拍的內容吧:複盤《披荊斬棘的哥哥》,原來所謂「人類高質量男性」是這個意思也就這部劇了,讓我邊哭邊笑邊“剁手”買不停!沈夢辰“撞臉”Baby?張鈞甯大秀美腿,德普女兒的新男友居然是他!【海報街拍】圖片來源:視覺中國\網絡\侵刪撰文:Teresa視覺:阿拉蕾©海報時尚我居然看完了陸仙人的廣告片,唐裝走秀又仙又欲,脫掉上衣惹人疼
新闻不重要,看图才是正事01有多少人跟小巴一樣?被陸仙人的這支廣告片騙了?畫麵一開始,一片南方大葉子綠植,俯角大全景,一個身材瘦溜穿著黑白衣服的小夥子邁著輕快的步子走來。嗯,是我們喜歡的陸仙本仙沒錯有人說,看陸仙人,明明很有高級感,但是臉上卻絲毫看不出有故意凹造型或者故意擺出高高在上的姿態,就算冷臉不說話,你都能感覺到他的親和力和平易近人02想想一個20出頭的小夥子,有這樣淡雅坦然的心態真是難得,畫麵很簡單,就是穿著一身衣服正常走路,但就是這麽簡單的鏡頭卻讓小巴看的眼睛都不眨眼睛因為很養眼,而這次的服裝呢?跟以往不同,陸仙人裏麵穿的是白色圓V領襯衣,外套像是深藍色,中款外套,右邊胸肩的小花顯的多了幾分清雅的感覺,真是人如其名,很仙,還有身上的沉穩和男人氣03說真的,看多了在秀場上的他,突然發現穿上男裝其實更帥,在徹底大紅前,陸仙人曾被老家人看不起,認為他是不務正業,好不容易稍微有點名氣後,又有人說他是雌雄難辨因為在秀場上,他是極少數的男兒身穿女裝的“女模特”。尤其穿著水藍色披風的那次走秀直接被封神,因為當外界嘲笑他是男兒身肩膀寬臀骨大的時候,陸仙人的露大腿裝狠狠打臉了那些嘲笑他的人因為他的肩膀真的不比職業女模特的寬,臉甚至比女模特還小很多,尤其兩條大長腿是又長又直,大腿位置是肉眼可見的比女模特細,所以他能在“女模特”界這麽被認可,相信那些專業大佬挑選模特的標準比我們可專業嚴肅多了04所以現在有越來越多聲音說陸仙人就是天生的模特架子,照女生的標準來講他優越太多,但是想說陸仙人不止穿女裝好看,穿男裝也很有雄性的魅力,扳直的身材,走起路來像帶風一樣尤其那雙堅毅的眼神,任誰看來都會誇上一句“爺們兒”05到底是做模特的,路線人的鏡頭表現力非常好,不管近景還是特寫,隻要站在鏡頭前,他的內心好像就沒有凡夫的七情六欲小巴還看過他穿其他男裝的時候,發現陸仙人走男裝和女裝是完全不同的風格和感覺,比如女裝的時候收臀小步走,扭跨男裝的時候則會膝蓋稍微彎曲,兩個步子邁得很大,速度也會慢不少,就是看到這裏,發現他才不是雌雄難辨,而是走秀太專業06但是不要忘了,前麵看到的黑衣造型這都是廣告片的一幕,並非是什麽大秀場,說實話,這是小巴唯一一次瞪大眼睛看完的廣告片。不過後麵陸仙人脫掉衣服跳進海裏的時候,發現莫名有些心疼他因為陸仙人的身材真的可以用杆瘦杆瘦來形容了,比如脫掉上衣後,後背是一點肉肉也沒有,肋骨很明顯露出。說實話,單看這後背還以為是哪個未成年的孩子呢,但這可能就是為穿女裝而準備的吧?07現在看來,陸仙人有些黝黑,高級冷清臉,這在以前的老家是營養不良的孩子,可是在現在這個時代,在國際秀場上就是很吃香,當然前提是陸仙人堅持下來了,經受過很多詆毀和嘲諷後依然堅持這個夢想他的人生是挺勵誌,看到他就好像看到了腳踏實地,希望可以保持初心,用自己的影響力給社會帶去更多正能量吧!我是用“心”騎馬,而不是用“頭腦”!了解馬術騎乘的四個階段
新闻不重要,看图才是正事從騎術技藝與人馬關係的方向來看,可以將馬術騎乘分為四個不同階段。除非你剛出生就和馬在一起,否則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從這個階段開始的。這個階段是首次學習新事物的前提。在這個階段,不僅僅是缺乏知識,而是:“你並不知道自己‘不知道’。” 不管你是否相信,有些人在這個階段會困頓很長時間。不僅會限製人和馬的能力得到改善,還有可能不知不覺陷入危險處境,而造成潛在的嚴重傷害。有的騎乘者已經騎馬好幾年了,卻還不知道備鞍的正確方式。這不是一個單純的“馬禮儀”層麵的問題,為了安全,必須要清楚“確保肚帶穩固”是備鞍的第一件和卸鞍的最後一件事。“無意識無能力”的人,可能會在固定好肚帶之前先把胸帶固定好,如果馬鞍此時從馬背上滑落,就會掛在馬脖子下麵。馬感覺到肚子下麵有東西,它會試圖甩掉異物。當它意識到這東西弄不掉時(因為連著胸帶),就會恐慌、跳躍、瘋跑,直到把馬鞍甩掉。因為馬鞍不容易脫落,馬在奔跑時就可能會傷害到自己,有時候這是致命的。這個階段是最常見的,可以持續很長一段時間。在這個階段的停留,懶惰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有意識無能力”的人,會允許馬隨心改變步態,卻不糾正它。當你騎馬慢步,它自己開始快步,於是你容許它繼續快步,並且在想:“哦,就這樣吧,反正我也要讓它快步的。”這裏的大問題是你在讓你的馬為你們倆做決定。你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但你在告訴它,它可以是主導者來做決定(這是更無意識的沒能力)。當你的馬認為它是領導,它就會不斷挑戰你並拒絕你的要求。在這個階段會擁有良好的人馬關係,互相信任和彼此尊重。你和馬是自願的夥伴關係,它會視你為領導去做所有的決定。如果你的馬變得懶散、無禮,在你上馬時開始亂動,你要下來,讓馬向後退兩倍於它挪動的距離,然後再次上馬。你可能會因此而做很多次,直到它站在那裏堅如磐石。永遠不要在馬亂動時上馬,老前輩們喜歡說,“絕不讓你的馬獨自離開。”有很多例子可以表明這種“有意識的能力”。你在做正確引導和斜線行進時;做複雜溝通又不讓馬停止時;當你犯了錯誤,但能從中學習、實踐和改進時。你和馬是在不斷的溝通,這一刻你們是在積極的認識下共同騎乘。這個階段是騎手終其一生所追求的境界。多年以前我在愛達荷州的克裏斯布萊克牧場工作。做了幾年的牛仔,騎過很多馬,就是想學習如何成為一位真正的騎馬者。有一天工作時,我坐在那看克裏斯騎馬,感覺就像是在看雄鷹懸於微風。他們不是簡單的人和馬,而是優雅穿越平原的一體。我在想:“我也要學成那個樣子。”之後回到營地我問克裏斯:“我需要你在騎術上的幫助。你在騎馬時都在做什麽?”克裏斯認真想了一會兒,然後看著我:“提姆,我真的不知道。從來沒有想過這件事,我隻是在騎馬。”我想了想,明白克裏斯說的是什麽……他騎馬時,根本沒在想騎術這件事情。在我的騎馬歲月裏,我記得能真正做到“無意識有能力”的騎馬者,都是在做和牧牛有關的工作。這是一種感覺,沒有其它。你和馬都知道你們在做一項具體工作,這很有趣,你的馬和你一樣會喜歡去做。當你們做對了都會感覺極佳。我騎得好是因為我在騎馬時根本沒想騎馬這件事。在工作中,時刻要保持領先一步於奶牛,我不得不把100%重點放在奶牛身上。把所有注意力從馬轉移到牛身上,我必須完全信任我的馬,馬也知道我們在做什麽,我不必事無巨細地去指導它,直接放手讓它自己去做。自然馬術最大的優勢之一是知識,通過學習去了解如何跟馬在情感上、精神上及肢體上做溝通。當我了解我的馬,就獲得了情感和精神的和諧,我會擁有真正的自信。因為自信,所以我會完全信任,然後我可以放手。我是用“心”在騎馬,而不是用我的“頭腦”。我可以像風一樣自由騎乘……這就是一種無意識的能力體現。編輯整理/馬術在線 圖文源自互聯網 版權歸原作者批零社服&美容護理各領域2022半年報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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